报废新闻
  • 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出台后行业要“自律”

    对汽车比较关心的车主都知道,新修订的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近日颁布,新《办法》解禁了“五大总成”(发动机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)再制造,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,并要求企业在存储、拆解场地,拆解设备、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境保护要求。新《办法》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。相比2001版《办法》,新《办法》在节约资源、环境保护、驾驶安全和回收操作规范性等多个方面给予大篇幅改进,这些立法目的来自于对长久以来报废汽车困境的全面回应,这一立法宗旨的实现则有赖于执法层面的全面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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